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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为深入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8月14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印发《昆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2027年,工业、能源、环境、建筑、交通、农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左右;重点行业先进产能比重得到提升,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在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方面,《实施方案》提出:
推动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重点行业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超300个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深入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支持企业革新技术、迭代产品、拓展市场,推动化工、建材、轻工、机械等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鼓励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绿色低碳、大健康等行业,对标国际先进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并围绕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加大工业母机、
机器人、光伏、工程机械等高端产品和优势产品供给。
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推广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骨干企业。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并向中小企业延伸,建成智能制造工厂(5G)不少于35家。加快数字化转型重大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创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场景和服务化改造升级标杆示范。到2027年,建成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重大示范项目不少于10家。
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推广节能、节水、环保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电机、泵、
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按规定享受购置节能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对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改项目,推广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建设。到2027年,累计建成15家绿色工厂,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绿色工业园区和6家(近)零碳工厂。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更新改造。推动化工企业对装置及装置内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资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生产装置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更新替代50台(套)以上老旧化工装置。推动工贸行业危险岗位、较大风险设备加装安全设施和设备,高危行业危险工段或者岗位进行自动化改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在加快能源和环保领域设备更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
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存量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加快推进燃煤自备电厂燃煤机组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到2027年,累计完成改造煤电机组5万千瓦以上,关停淘汰煤电机组5万千瓦以上。有序推动设计寿命期满煤电机组延寿工作,对设计寿命期满的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以及寿命期满不符合延寿和转为应急备用条件的其他煤电机组实施关停。鼓励热电联产厂配置碳捕集利用设备。结合城市更新建设计划,推进主城区架空电力线路入地,实施配电网和农村电网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推动老旧供热管道改造。对电力设备运行超20年的企业,推动更新继电保护装置。实施一批光伏、储能等清洁电源替代项目。
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实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更新改造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到2027年,更新提升30个断面监测水站、8个大气监测站点仪器设备、4个噪声监测站点、环境监测设备150台(套)。
在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
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动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
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维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300台。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增设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装更新电梯,按规定落实资金和土地支持政策。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对使用年限长、能效低、节能潜力大的建筑能源设备(包含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输配系统、末端
空气处理设备等)、外墙保温系统、外门窗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支持公共机构楼宇安装空调智慧调控设备,优化空调负荷运行结构。鼓励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目建设,按规定予以奖励或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持续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评估和专项治理。到2027年,完成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约60公里,场站及设施更新改造2处,用户设施更新改造约23万户。加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推动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电力、综合管廊等领域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实现重点风险场景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落实苏州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建设任务要求,更新改造管龄老旧、材质落后的供水管,同步开展智能化建设,提升供水漏损管控智能化程度。到2027年,新改建供水管网47公里。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加快排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和智慧监测能力建设。到2027年,新改建排水管网40公里。
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新能源环卫车辆等更新。到2027年,建成1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完成3条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9座垃圾转运站规范化建设。
在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
推动交通运输工具更新。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力争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国Ⅳ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新增公交车辆实现新能源、清洁能源全替代,推进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到2027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达到85%,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汽车比例大幅提升。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逐步扩大新能源和LNG等动力船舶应用。
推动交通设施设备更新。全面推进内河港口码头安全、绿色、集约、有序发展,鼓励新增、更换和改造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海事巡查等装备。到2027年,提升改造5家码头的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合对既有市管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智慧化管控提升改造,加装智慧感知、智能监测、安全预警等智能化终端设备。有序推动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
在推动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
推动农机装备更新。加快淘汰报废老旧农机,加大耕、种、管、收、烘各环节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到2027年,报废更新农机120台(套)。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支持农业物联网、农机车载监控应用终端和数据传输设备推广应用。鼓励各区镇在省级老旧农机淘汰更新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予以配套资金补贴。推动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协同治理,完成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任务。
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开展种植、畜禽、水产等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烘干等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提档升级。到2027年,力争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1000亩,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座,新建或改造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10个,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设施设备更新示范企业1家。
在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
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加强特色实验教学空间建设,推进先进互联网基础设施设备和网络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开展全市中小学实验设备重点更新,保质保量配置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提升教学水平。到2027年,累计更新中小学实验设备20套。
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公共文化场馆优化升级文化设施设备,推动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景区智能设备等更新提升,推广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提升服务效能。依托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推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医疗设备3000台(套)。推动医疗机构开展病房改造,提升病房环境和服务能力。